老 年 | 老年年金(月領) | 被保險人年滿60歲,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者,施行之日起第10年提高一歲,其後每2年提高1歲至65歲為限。 |
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| 女性年資合計滿1年,年滿55歲退職者。 男性年資合計滿1年,年滿60歲退職者。 男性年資合計滿15年,年滿55歲退職者。 同一單位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。 不同單位年資合計滿25年,年滿50歲退職者。 | |
擇一請領 | 97年7月17日修正條文施行前有保險者,合乎請領老年年金及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者,可以選擇年金或一次請領老年給付。 | |
老年一次金 | 被保險人年滿60歲,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者 | |
失 能 | 失能一次金 | 原勞保之殘廢給付--按傷殘等級一次發給 |
失能年金(月領) | 終身無工作能力(三等殘以上)可領失能年金 | |
死 亡 | 本人死亡遺屬津貼 | 一次領取 |
本人死亡遺屬年金 | 按月領取 | |
本人死亡喪葬津貼 | 五個月或十個月 | |
家屬死亡喪葬津貼 | 最高三個月 | |
失蹤津貼 | 為漁業生產勞動者或航空、航海或坑內工,因工作遭遇意外事故失蹤時,按平均投保薪資70%給付。 | |
傷 病 | 普通傷病給付 | 平均月投保薪資50% |
職傷傷病給付 | 平均月投保薪資70% | |
職災醫療給付 | 職災住院醫療給付、職災門診醫療給付 | |
生 育 | 生育給付 | 平均月投保薪資兩個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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